稅務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,取得《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》并經注冊登記的、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;高的證書,位列國家職業資格清單第50項,是由國家稅務總局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實施的職業考試。
符合報名條件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免試相應科目: 1.已評聘經濟、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,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,可免試《財務與會計》科目。 2.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,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,可免試《涉稅服務相關法律》科目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,恪守職業道德,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,可以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:
(一)取得經濟學、法學、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,從事經濟、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;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,從事經濟、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。
(二)取得經濟學、法學、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(學位);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,從事經濟、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。
(三)經濟學、法學、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,可在取得學歷(學位)證書后,補充上傳證書電子圖片。
以前年度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,不得報名。
1、稅務機關——通過稅務師考試的稅務干部,可與注會、司法人才一樣,進入各級稅務機關人才庫中。
職業方向:如能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,可以在政府稅務部門從事納稅征管和稽查等工作。
2、事務所——業務范圍不變
職業方向:在稅務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、企(事)業單位中從事納稅籌劃、稅務代理、稅務咨詢、稅務顧問以及其他涉稅事務的辦理等。
3、企業及其他行業——社會認可度不變
職業方向: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會計業務的處理與審計,財務活動的預測、稅收實務、分析與決策等。
考試科目為五科,即:《稅法(一)》、《稅法(二)》、《涉稅服務相關法律》、《財務與會計》、《涉稅服務實務》。
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。考全科人員須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;免試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。



